本報訊(記者籍明泉通訊員孔建國)日前,我市出臺《關于推行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議室共享共用的實施意見》,探索資產管理新模式,解決會議培訓場地供需矛盾問題,為黨政機關高效運轉提供有力保障。
前期,結合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實際需求,我市對市直各部門、各單位的會議室進行了調研梳理,確定了20處大、中型會議室,作為第一批共享會議室,面向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開放使用。
《意見》明確,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議室堅持“統一協調、分散管理、共享共用”的原則,由市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牽頭,各權屬單位管理,使用單位則可根據實際需求靈活申請使用。此外,我市還建立了共享會議室名錄,明確專人加強對共享會議室的管理與維護,要求市級部門單位召開會議培訓應優先選擇共享共用場地,確保共享會議室的規范、高效、有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