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往哪投”“能夠投”“愿意投”
河北二十九條舉措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
河北日報訊(記者馮陽)建立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機制,搭建民間投資項目與金融機構對接平臺,破除招投標領域壁壘……從省發展改革委獲悉,我省近日制定出臺《河北省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29條舉措,充分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推動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
“民間投資是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環節,當前還存在‘往哪投’‘能夠投’‘愿意投’等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臺的《若干措施》,是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精神,結合河北實際,進一步深化、實化、細化的政策措施,有助于增強民間投資意愿和能力。
如何最大限度放寬市場準入,進一步拓展民間資本投資領域?《若干措施》提出,通過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鄉村振興、交通、水利、市政、能源、現代服務業、社會事業、綠色低碳產業、新型基礎設施九個領域項目建設,以及穩定房地產開發投資,進一步拓展民間投資領域和空間。
在持續優化民間投資結構,引導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方面,《若干措施》明確,支持民間投資參與“十四五”規劃重大項目建設和科技創新項目建設。同時,支持制造業民間投資轉型升級,鼓勵民間投資創新驅動發展,進一步增強民間投資內生發展動力。在引導民間投資參與盤活存量資產上,鼓勵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加快推出民間投資具體項目,形成示范效應。
《若干措施》還在完善民間投資保障機制方面做了具體安排。在融資支持方面,推動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采用續貸、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對民間投資項目予以支持。在要素保障方面,對于符合條件的項目,積極爭取國家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申請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此外,在安排各類財政補助和引導資金時,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積極利用投資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民間投資項目。
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是民營經濟成長壯大的沃土。在大力優化民間投資發展環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在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中實施“雙盲”評審,破除招投標領域壁壘。梳理擬向民間資本推介的重大項目、產業項目、特許經營項目等三類項目清單,定期向社會發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在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前提下為資本設立“紅綠燈”,完善資本行為制度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