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共收到議案4件,其中作為議案處理的2件
本報訊(記者王垚鑫)1月25日,市人大法制委員會舉行工作會議。審議關于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代表提出的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草案,決定將報告草案提交大會主席團審議表決。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劉金宇主持會議。
記者從會上獲悉,截至1月24日17時,大會秘書處議案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議案4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對代表提出的議案逐件進行了分析研究,認為符合議案的有2件。這2件議案,均為市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聯名提出;內容屬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有明確的案由、案據和方案,符合成立議案的有關規定,但不需列入本次會議審議議程,由大會主席團決定,將上述2件議案交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審議,并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
關于代表提出的其他2件不符合議案條件的項目,作為建議,由市人大常委會交市政府辦理,并由承辦單位負責答復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