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行為規范
本報訊(記者籍明泉 通訊員吳芳)近日,我市出臺《邢臺市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引導志愿者和志愿組織加強自身建設,促進志愿服務事業持久健康規范發展,推動“厚植城市精神、共建溫暖之城”行動走深走實。
《規范》堅持引導發展和規范管理并重,共20條,分為志愿者行為規范和志愿服務組織行為規范兩部分,從遵規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形象、服從指揮、保護服務對象和志愿者合法權益、規范出具和使用記錄證明、提供服務保障、開展應急志愿服務、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保守秘密、防止商業化炒作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通過實化細化“必須做”的正面清單和“不可為”的禁止性條款,明確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的行為“底線”。
目前,全市實名注冊志愿者已經超過117萬人、各類志愿服務組織達4800余支,志愿服務管理體系初步形成,志愿服務參與主體廣泛,服務領域范圍不斷擴展。“我們將加強對志愿服務工作的制度化建設,積極拓展盤活各類社會資源,推動志愿服務與基層治理的深度融合,為建設太行泉城、美麗邢臺貢獻更多力量。”市委社會工作部副部長檀志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