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本兼治建設幸福河湖
本報訊(記者王露橦 通訊員張國碩)6月12日,經市級總河長會議審議通過,《邢臺市2024年度河長制工作考核實施細則》印發,加快推進河長制向“全面強化、標本兼治”邁進,持續鞏固太行泉城、美麗邢臺建設的水生態基底。
我市2024年度河長制工作考核內容包括各縣級黨委、政府和市經開區、市高新區黨工委及管委會關于河長組織實施“責任河湖管理保護工作”情況和“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情況,具體包括區域內各級河長履職指數、河湖環境保護治理成效評價指數、幸福河湖建設任務完成指數、河湖保護與監管指數4個方面。考核實行百分制。其中,河湖環境保護治理成效評價指數占50分,占比最重。
此次,我市在落實省細則的基礎上,對有關內容進行優化調整,合理設置差異化評價要點,對各縣(市、區)設置減分項,減分內容涉及非法采砂(取土)、城市黑臭水體出現反彈或新增城市黑臭水體且未按要求如期完成整改治理、河渠庫“四亂”臺賬內問題整改不到位或虛假整改等,減分分值上不封頂。
按照相關工作計劃,市河長辦將繼續圍繞“河安湖晏、水清魚躍、岸綠景美、宜居宜業”的建設目標,以考促干、以考促建,統籌推進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提升防洪保安能力水平,努力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