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需提前還貸,交易更加便捷——
主城區首例“帶押過戶”業務辦結
本報訊(記者謝霄凌 通訊員彭紅治)“不用提前還清貸款,房子就能‘帶押過戶’,太方便了。”家住信都區麒麟灣南區的張先生欲出售住房,買方王女士有意購買此套住房,但該房屋還有50萬元的貸款尚未還清。3月4日,市住建局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實行“帶押過戶”新模式,主動協調貸款銀行,設立資金監管賬戶,幫助買賣雙方完成房產轉移交易,辦結了主城區首例“帶押過戶”業務。
“通俗來講,‘帶押過戶’就是存在抵押的房產,不用提前還清貸款就可交易、過戶,并發放新的貸款。”據市住建局房產交易中心副主任何強介紹,我市實施的房產“帶押過戶”包括兩個方面:對于存在房產抵押的存量房來說,只需買方、賣方、買方貸款銀行、賣方貸款銀行協商一致同意,即可帶押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對于存在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經抵押權人(金融機構)、賣方(房地產開發公司)、買方三方一致同意,即可帶押銷售、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為加強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確保交易安全,市住建局房產交易中心積極對接人民銀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等部門,協同金融部門設立“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賬戶”,在市區開展二手房資金監管業務,把二手房產“帶押過戶”過程中的定金、首付款、貸款資金及經紀服務費等一并納入存量房資金監管。
交易完成后,監管者按合同約定的款項分別劃轉至出讓方預留賬戶和原貸款銀行,真正實現了“群眾跑路少、交易風險小”的目標。
“我們將持續優化二手房‘帶押過戶’辦理流程,全面拓展‘帶押過戶’服務場景,實現‘帶押過戶’由存量房向一手房、線下辦理向‘線上全閉環’資金監管零風險辦理模式轉變,進一步降低存量房交易的資金和時間成本,提升房屋交易管理便利化水平,助力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何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