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謝霄凌 通訊員彭紅治)日前,市住建局聯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邢臺監管分局、中國人民銀行邢臺市分行、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了《關于推行房產“帶押交易”加強存量房資金監管的通知》,該舉措的實施將有效減少交易成本、降低交易風險,為企業、群眾提供方便,進一步規范和活躍我市房地產市場。
“‘帶押過戶’通俗來講是指存在抵押的房產,不用提前還清貸款就可以完成交易、過戶,并發放新的貸款。”據市住建局房產交易中心副主任何強介紹,我市實施的房產交易“帶押過戶”包括存在房產抵押的存量房,經買方、賣方、買方貸款銀行、賣方貸款銀行協商一致同意,帶押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存在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經抵押權人(金融機構)、賣方(房地產開發公司)、買方三方一致同意,帶押銷售、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據悉,市住建局房產交易中心積極對接有關單位,協同金融部門設立“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賬戶”,開展二手房資金監管業務,在二手房產“帶押過戶”過程中將定金、首付款、貸款資金及經紀服務費等一并納入存量房資金監管。完成交易后,按合同約定的款項分別劃轉至出讓方預留賬戶和原貸款銀行。
此外,我市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程序辦理房屋抵押相關手續,將已備案的房屋抵押合同作為發放貸款的主要依據,避免出現房屋交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