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和《河北省國防動員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防空警報試鳴活動的通知》(〔2023〕-34號)規定,市政府決定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時至10時23分,在市及所轄縣(市)城區實施防空警報試鳴,警報信號分為:
預先警報 鳴36秒,停24秒,反復3次,共3分鐘;
空襲警報 鳴6秒,停6秒,反復15次,共3分鐘;
解除警報連續鳴響3分鐘。試鳴期間三種警報信號鳴響間隔時間為5分鐘。
試鳴期間,敬請全市廣大居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邢臺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