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網信、教育兩部門聯合整治涉教育內容互聯網用戶賬號亂象
為加強對全市涉教育內容互聯網用戶賬號的規范管理,切實整治互聯網用戶賬號運營亂象,近日,邢臺市網信辦、邢臺市教育局聯合對屬地內涉教育內容違規互聯網用戶賬號進行整治,依法約談違規賬號負責人,積極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8月25日,邢臺市網信辦、邢臺市教育局聯合公安部門對微信公眾號“邢臺小升初”、抖音賬號“邢臺窗口”“邢臺教育(36220217233)”“邢臺教育(dyrsm2p2m48f)”4個互聯網用戶賬號負責人集中約談。
經查,以上4個互聯網用戶賬號使用“邢臺”“教育”“小升初”“窗口”等關聯國家行政區域和具有教育行業或者新聞屬性的名稱,易使公眾產生誤導和混淆,違反《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第八條第(五)(七)款相關規定;微信公眾號“邢臺小升初”和抖音賬號“邢臺教育(dyrsm2p2m48f)”注冊、使用的賬號信息與個人真實職業信息(非教育行業)不一致,違反《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第七條相關規定;抖音賬號“邢臺窗口”利用夸張、吸睛標題方式,多次制造發布社會敏感話題,引發網民議論誤解,評論區出現有害信息,違反《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十六條、十七條相關內容;抖音賬號“邢臺窗口”發布的部分信息與官方發布內容嚴重不符,屬主觀推測臆斷,誤導廣大網民,違反《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六條第(八)款之規定。
根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規章,邢臺市網信辦責令以上4個賬號負責人7日內完成賬號名稱更改,立即對賬號違規信息內容進行清理,同時加強對評論區內容的審核,嚴禁出現違法違規信息。邢臺市教育局要求以上賬號負責人在轉載發布教育行業相關信息時必須以官方正式發布信息為準,禁止發布小道不明來源信息,不得隨意杜撰、臆測、歪曲,杜絕發布不實信息。
經約談,以上4個互聯網用戶賬號負責人均表示深刻認識到錯誤,堅決服從監管,并簽署了“文明用網”承諾書,承諾以后加強互聯網法律法規學習,規范運營互聯網用戶賬號。
邢臺市網信辦提醒廣大網民:
互聯網非法外之地!互聯網用戶在互聯網信息服務中注冊、使用的名稱、頭像、封面、簡介、簽名、認證信息等用于標識用戶賬號的信息,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序良俗,誠實信用,不得含有下列情形:
(一)違反《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
(二)假冒、仿冒、捏造政黨、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的名稱、標識等;
(三)假冒、仿冒、捏造國家(地區)、國際組織的名稱、標識等;
(四)假冒、仿冒、捏造新聞網站、報刊社、廣播電視機構、通訊社等新聞媒體的名稱、標識等,或者擅自使用“新聞”、“報道”等具有新聞屬性的名稱、標識等;
(五)假冒、仿冒、惡意關聯國家行政區域、機構所在地、標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間的地理名稱、標識等;
(六)以損害公共利益或者謀取不正當利益等為目的,故意夾帶二維碼、網址、郵箱、聯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諧音、相近的文字、數字、符號和字母等;
(七)含有名不副實、夸大其詞等可能使公眾受騙或者產生誤解的內容;
(八)含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