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印發《邢臺市電動自行車綜合管理實施方案》
5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開始登記掛牌
本報訊(記者王露橦見習記者楊煜興)日前,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邢臺市電動自行車綜合管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5月1日起,利用6個月時間,完成全市所有在用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工作。
根據《方案》,全市將建立健全“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電動自行車綜合管理機制,引導交通參與者文明出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和火災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車要掛牌、人要戴盔、文明出行、有序停放、安全使用、綠色環保”的規范長效管理目標。
4月30日前,我市將在各級車管所設立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服務站,并積極協調保險公司和電動自行車銷售網點建立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點。各縣(市、區)將按照區域內電動自行車的保有量,在便于人員、車輛聚集的開闊場地設立固定登記服務點。
我市將廣泛開展進小區、進單位、進村入戶上門服務,實行“錯時辦、延時辦、加時辦、預約辦”,更好地為廣大群眾提供便捷周到服務。大力推進電動自行車經銷商開展帶牌銷售、以舊換新活動,淘汰一批“非標”車輛。同時,適時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嚴查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占用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加強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通行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在農村公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路口設置減速讓行等標志標線設施,優化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科學合理分配路權,依法保障電動自行車安全、順暢、便捷出行。
根據《方案》,我市將穩妥落實佩戴安全頭盔制度,在登記掛牌階段,路面執勤民警將提示群眾購置佩戴安全頭盔,對多次提示無效的,予以警告,暫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