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至20日
企業離退休人員4月、5月養老金提前發放
本報訊本市將提前發放企業離退休人員4月、5月養老金……4月12日,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發布相關提示。
提示中稱,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我省即將實行企業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在企業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信息系統部省對接期間,為確保企業養老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經省社保中心研究決定,將在4月12日至15日發放4月份養老金,4月16日至20日提前發放5月份養老金。
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解釋說,這意味著,本市企業離退休職工將在4月底之前收到4月和5月兩筆養老金,請注意查收。(邢臺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侯東杰通訊員 呂會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