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淺層超采區地下水位平均埋深同比上升3.01米
升幅在全省設區市中排名第一
■數據顯示,2021年12月底,我市13個淺層超采縣(市、區)和11個深層超采縣(市、區)水位全部回升
本報訊(記者王露橦 通訊員孫自魁喬小慧)從市水務局獲悉,2021年12月底,全市淺層超采區地下水位平均埋深32.81米,與上年同比水位上升3.01米,升幅在全省設區市中排名第一;深層超采區地下水位平均埋深53.60米,與上年同比水位上升5.67米,在全省排名第二;淺層、深層地下水位平均埋深分別與上年同比上升2.71米和5.10米,均在全省排名第三。
數據顯示,2021年12月底,我市13個淺層超采縣(市、區)和11個深層超采縣(市、區)水位全部回升,其中,淺層超采區地下水位上升幅度排名第一的南和區升幅達4.48米,深層超采區地下水位上升幅度排名第一的平鄉縣升幅達10.21米。
據介紹,2021年,我市按照“科學規劃、確權定價、控管結合、內節外引、綜合施策”的原則,綜合運用“節、引、調、補、蓄、管”等措施,開源與節流并舉,建設與管理并重,地下水位持續下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年度計劃完成壓減地下水超采量1.4711億立方米,實際完成1.6434億立方米,超額完成0.1723億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