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藥品目錄3月起實施
新增119種藥品 保障能力更強
本報訊(記者張鑫 通訊員李振勝)近日,市醫保局落實國家和河北省2020年版藥品目錄調整情況及要求,對藥品目錄進行了進一步優化。新版藥品目錄新增119種藥品,結構更加優化,保障能力更強,將惠及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參保人員。
據介紹,優化后的新版藥品目錄自3月1日起實施。本著“疾病有藥可治,患者真正受益”原則,119種藥品被新增列入目錄。特別是腫瘤、心腦血管疾病以及免疫系統疾病等領域填補了許多用藥空白,同時還增加2個治療新冠肺炎的藥品,為常態化疫情防控提供支撐。臨床價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藥監部門撤銷文號成為“僵尸藥”的29種藥品被調出目錄。
備受重視的抗癌藥品保障更加有力,針對2018年談判準入的17種抗癌藥品,有3種藥品因有仿制藥上市被納入乙類管理;14種獨家藥品按規則進行了續約或再次談判,平均降幅為14.95%。同時,本次調整還新增了17種抗癌藥,其中包括PD-1、侖伐替尼等新藥好藥,目錄內癌癥用藥的保障水平明顯提升。
為保障新政策切實惠及百姓,全市各級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合理配備、使用《藥品目錄》內藥品,將醫療機構合理配備使用《藥品目錄》內藥品的情況納入協議內容;定點醫療機構一般應使用《藥品目錄》內藥品,不得以醫保總額控制、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限制、藥占比等為由影響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配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