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氣象信息服務辦法》11月1日起施行
氣象信息如何傳播應用有了規范
河北日報訊(記者宋平)氣象信息服務是氣象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提供服務的主要手段。11月1日起,《河北省氣象信息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施行,進一步完善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傳播機制,健全氣象災害預警和應急響應聯動機制,加強氣象信息在經濟社會領域應用。10月31日,省氣象局舉辦新聞通氣會,對該辦法進行解讀。
省氣象局政策與法規處處長閆巨盛介紹,辦法規定,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是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發布主體。傳播時要使用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提供的適時氣象信息,并標明發布時間和氣象臺站名稱,不得擅自更改內容和結論,不得編造、傳播虛假的或者通過非法渠道獲得的氣象預報預警信息。
辦法突出了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要求建立健全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應急聯動機制,完善分災種、分區域、分行業專項應急預案,并按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采取相應的防御措施。
省氣象局科技與預報處副處長李宗濤表示,近年來,省氣象局圍繞提高氣象預報準確率和精細化水平核心目標,打造無縫隙、全覆蓋智能數字預報新業態,目前已建成從零時刻到月時間尺度的智能網格預報業務體系,完成了站點預報向格點預報的變革。
按照辦法要求,在提高氣象信息準確率和時效性方面,河北省將進一步提升氣象精密監測能力,通過國家和省重點項目支持,加密地面氣象觀測站網,加強氣象雷達、自動氣象站、氣象衛星接收站、地基遙感垂直探測站等氣象探測設施建設,形成更加精細立體的綜合氣象觀測系統,更加精細捕捉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的發生發展情況。河北省將把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融入氣象預報業務中,不斷升級短時臨近災害性天氣預報技術和雷達外推預報技術,進一步提升災害性天氣預警精細化能力和水平。
辦法要求,建立健全氣候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促進氣象景觀、物候景觀、避暑氣候、康養氣候、云水資源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
省氣象局應急與減災處副處長黃鶴介紹,河北省具有豐富的氣候資源,太陽能資源僅次于青藏地區及西北地區,年日照時數為2000至3000小時;張家口、承德低山丘陵區和秦皇島、唐山、滄州沿海地區風能資源豐富;冀北高原具有良好的寒涼氣候資源,有利于避暑、旅游、冰雪運動等特色經濟發展。這些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可以帶來明顯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河北省氣象部門將開展新一輪風能、太陽能資源普查評估分析,挖掘資源潛在開發量,為大力發展重點地區尤其是北部地區、燕山和太行山、沿海地區的風、光發電產業提供支撐。氣象部門還將開展氣象景觀預報,制作發布彩虹、日出(朝霞)、日落(晚霞)等氣象景觀預報服務產品;與文旅部門聯合打造賞花、賞紅葉等物候景觀,拓展旅游氣象服務領域;發展健康氣象服務,助力地方發展避暑、康養產業,推動生態氣候資源優勢轉化為綠色產業優勢。